擬聘英國御用大狀案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2016年5月23日,高等法院裁判黎智英壹傳媒旗下的《壹週刊》誹謗霸王罪成,須賠償三百萬港元
黎智英等7人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
2021年2月18日,黎智英到高院申請保釋,保釋申請被拒
2021年3月10日,黎智英涉非法集結案,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2021年4月1日,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結案,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法庭裁定罪成。4月7日,香港灣仔區域法院開庭審,黎智英在法庭上表示認罪
2021年4月16日下午,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與欺詐罪,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法官判處黎智英入獄12個月
2021年5月28日,黎智英承認組織2019年非法遊行,被判加囚14個月
2022年12月10日,黎智英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法庭裁定欺詐罪成,判囚5年9個月
黎智英危害國安案3罪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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