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高等法院裁判黎智英壹傳媒旗下的《壹週刊》誹謗霸王罪成,須賠償三百萬港元

2016年5月23日,高等法院裁判黎智英壹傳媒旗下的《壹週刊》誹謗霸王罪成,須賠償三百萬港元。法官在判詞中指,涉案文章令人以為使用霸王的產品會引致癌症,更令人質疑霸王的營商手法,已對霸王構成誹謗。法官裁定,對於吸收多少分量的「二噁烷」會增加致癌風險,科學界仍未有定案,《壹週刊》未能證明使用霸王產品會增加患癌和其他疾病風險,涉案報道因此無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