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時任黎智英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突發記者劉江群,在1997年至1999年間向警察高級通訊員楊啟興及通訊員曾炳霖行賄,換取警方控制中心的每日罪案報告及有新聞價值案件的事主與疑犯資料,涉款達30.8萬元。最後劉被判入獄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