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早前供稱無聽過反華組織「IPAC」 今承認利用《蘋果》幫「IPAC」宣傳

圖為黎智英收押。(中新社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踏入第130日審訊,控方繼續盤問被告黎智英。控方指出黎智英早前先後三次在庭上供稱,自己從未聽過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不知悉IPAC的存在,且於庭上才第一次聽聞IPAC這個組織,黎表示同意。控方續展示黎的Twitter帖文、《蘋果日報》的專題報道、及一連串WhatsApp訊息紀錄,揭穿黎其實一早已知悉IPAC的存在。

控方先展示於2020年5月31日,反華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與黎的WhatsApp對話紀錄,羅傑斯向黎指,羅的朋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將會成立一個新組織,名為「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並希望就此事與黎聯繫。羅又稱自己是該組織的顧問,並問黎可否把黎的電話號碼轉發給裴倫德,黎回答「當然可以」。

控方指出,羅傑斯在信息明確提及「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故黎當時就已聽聞IPAC這個組織,黎辯稱自己知道「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但不知道IPAC是該組織的簡稱。控方隨即展示黎的Twitter賬號,於2020年8月14日轉載了一則由「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Twitter賬號發布的帖文,帖文附有一則《蘋果日報》英文版報道的連結,並寫上「#IPAC advisor @benedictrogers」標籤。黎在庭上稱自己知道那是「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賬號的帖文,但沒有留意到#IPAC標籤。

控方其後再展示於2020年5月31日及6月1日,裴倫德與黎的WhatsApp對話,裴於取得黎的電話號碼後,主動向黎介紹自己,並問能否致電給黎向他作簡報(Need to brief you on something)。黎回應「當然可以」。裴翌日再向黎發信息「IPAC Briefing 31 May」並附上IPAC組織簡介文件,又稱更多資訊可參閱「www.ipac.global」並附上網站連結。另又指組織會於2020年6月8日宣布正式成立,問黎能否作頭版報道。黎回覆指不能確定是頭版,但會嘗試把報道刊登於當眼位置。

控方再次指出,根據上述通訊紀錄,黎顯然對IPAC有認知。黎辯稱自己當時沒有留意到對話與IPAC有關。法官杜麗冰指出,裴傳送的連結載有IPAC的新聞稿,上面明確寫上IPAC。黎支吾以對,辯稱自己沒有打開連結。法官李素蘭亦指出,羅傑斯於早一日才向黎提及會介紹裴予黎,問黎有沒有留意到這與IPAC有關?黎稱自己沒有留意,因為對此並沒有興趣。李官再問黎為何不感興趣但仍然同意與裴聯絡,黎稱只是出於禮貌。

控方再展示一篇2020年6月15日《蘋果》的報道,題為「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內文提及「IPAC」於2020年6月初成立。黎在庭上聲稱自己當時並不知道報道中所寫的「IPAC」等於「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杜官指裴倫德要求黎刊登的報道,明顯就是關於「IPAC」,黎再次辯稱自己不知道裴發給他的文件內容是什麼,聲稱他當時把文件傳給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決定是否作報道。控方問黎是否利用《蘋果》作平台,為IPAC作宣傳,黎同意。

 

來源:香港文匯報 [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