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黎智英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一則有關警察通訊員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報道稱,「該名37歲女警12月1日發病」,而「最後上班日期為12月2日」,標題直指「警察通訊員發病照上班」。警方表示,12月2日是該名人員的「發病日期」,而非「最後上班日」。有關人員亦不是女警,而是警察通訊員。
2020年12月6日,黎智英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一則有關警察通訊員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報道稱,「該名37歲女警12月1日發病」,而「最後上班日期為12月2日」,標題直指「警察通訊員發病照上班」。警方表示,12月2日是該名人員的「發病日期」,而非「最後上班日」。有關人員亦不是女警,而是警察通訊員。